首页 » 证券 >

收到所得税通知?这可能是什么意思

2020-05-16 14:26:24来源:

Naveen Kukreja

随着税收电子申报的便利,更严格的税收措施以及不断变化的了解您的客户准则,所得税部门发出的通知数量一直在增加。但是,所得税部门发出的通知不一定意味着您有过错。为了帮助您了解此类通知的原因,我们向您解释了常见的所得税通知以及收到这些通知时应采取的措施:

根据第143(1)条-海关通知

如果您已根据第143(1)条收到了所得税部门的通知,则无需强调。这只是海关的惯例通知和对所得税评估的暗示,是部门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仅是暗示已成功处理所得税申报表。该提示可以由税务部门发送,直到提交纳税申报表的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年到期为止。

该怎么办:通常,没有强迫对这些通知做出回应,除非它们声明在申报申报表时声明的收入中存在某些不匹配或数学错误,不正确的PAN详细信息或其他错误。如果您要缴纳任何税款,则需要在30天内支付。此外,如果需要对暗示进行任何纠正,则应立即进行纠正,以避免进一步的复杂性或罚款(如果有)。

Naveen Kukreja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Paisabazaar.com想要预付住房贷款吗?首先考虑这5点还清房贷吗?请牢记以下5点:填写所得税申报表?在第156节中,您可能会面临以下4个挑战:需求通知

根据第156条发出的所得税通知书是针对任何未付的应付款,例如罚款,税款,利息,罚款等,通常是在对所得税申报表进行评估之后。评估官员发出的通知中指定了应付金额,并指示纳税人按时清理应付金额以避免罚款。每月收取1%的利率(根据第220条),直到未偿还应付款总额为止。您的AO也可以处以等于未付欠款的罚款(根据第221条)。

该怎么办:收到税务部门的此类要求通知后,您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存入未付的会费。请注意,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获得联合所得税总监的批准,被评估人可能不到30天的时间做出答复。

根据第142(1)和143(2)条的规定-检查通知

每当税务部门要求进行任何形式的验证,澄清或重新评估时,它可能会根据第142(1)和143(2)条的规定通知您。根据第142(1)条的通知可以在相关评估年度结束后由税务部门发布。

根据《所得税法》第143(2)条的规定,另一份检查通知是对根据第142(1)条发送的检查通知的跟进通知,当评估人员(AO)对答复不满意时或未出示所需文件。如果您未在相关评估年度结束之前提交纳税申报表,则AO可能会发出通知,指示您提供收入申报表。

所得税部门可以在填写纳税申报表的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到期之前发送此类通知。

该怎么办:根据第142(1)条收到通知后,您需要在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应。对于后续通知{Section 143(2)},您可能必须在通知中指定的日期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现在AO面前。但是,在进行电子程序的情况下,您需要在允许的时间内提出适当的回复。

根据第148条-显示原因通知

当税务部门认为纳税人隐瞒部分收入以逃税时,会发出第148条规定的通知,从而导致税款不足。如果逃税的收入不超过卢比,税务部门可以在课税年度结束后的四年内发送此通知。10万,如果逃逸的收入超过10万卢比,或者与位于印度境外但应税的任何资产相关的收入,则在六年内予以隐瞒

该怎么办:在30天内或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内提供退货。如果被评估人要求,评估官员(AO)必须提供发出该通知的理由。否则,AO将无法继续进行评估程序。

根据第245条:根据税收要求调整退款

当被评估人对税务部门有未决的税收要求且该金额已在另一评估年度被要求退还时,将发出第245条所述的激励通知。因此,评估人员将根据退税情况(全部或部分)来调整退税额。没有任何时间向被评估人提供/发出此类通知。

该怎么办:纳税人必须在收到通知或暗示后30天内对其做出回应。如果被评估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应,则自动进行调整。

本文作者是Paisabazaar.com的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