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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40年:从0到全球第11位金融中心

2020-08-26 11:58:15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深圳特区40年:从0到全球第11位金融中心

站在中国改革开放40年历史节点回望,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的40年峥嵘岁月,相较于人类历史,宛若弹指一挥间。然而,这40年却带来深圳经济、金融发展的巨变。如今的深圳,已从曾经的边陲渔村演进为亚洲第五大城市、全球第十一位金融中心城市,昂首走向世界的舞台。

特区建立以来,深圳金融部门从零开始,依托外贸金融、政策支持、金融创新、机构积聚、资本市场体系建设、金融监管完善、跨区跨境要素融合等,实现了从量到质的飞跃,基本建成了机构种类较为齐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善、对外开放程度较高、金融监管比较规范、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金融体系,并成为全国乃至亚太地区重要的金融中心。

金融改革创新引领全国

深圳经济奇迹归因于市场化和民营资本集聚的优势、毗邻港澳的开放优势、年轻人才的优势;深圳金融改革始终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层出不穷,推动金融对外开放不断迈出新步伐。

1979年1月,广东省委决定撤销宝安县,设置深圳市;同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

保险业是开放时间最早,力度最大的行业之一。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为成立保险公司创造了条件。从此以后,各类商业保险公司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这种背景下,1988年,作为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地方性的保险企业平安保险,诞生于改革开放的最前线深圳蛇口。

1982年1月,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正式开业,它是1949年后我国引进的第一家境外银行。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伊始,采取外引内联的建设策略,推动了多元化投资主体和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促进了各种所有制的企业相继成长,也推动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创建。

1987年4月,经人民银行批准,由招商局出资1亿元设立招商银行。1987年12月,经人民银行批准,深圳发展银行在对深圳经济特区内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正式成立。

在深圳经济金融快速发展中,非银保金融机构也应时而生。1980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通知》中指出,“银行要试办各种信托业务,融通资金,推动联合”;当年9月,人民银行下达《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自此深圳经济特区各大银行分行纷纷试办金融信托业务,各专业银行内部已增设信托投资机构,但多作为内部处室对待,管理职能强于经营职能。

1982年1月,深圳市政府全资组建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1984年5月,因人民银行信托机构重新登记,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199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此外,深圳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创造了我国金融市场建设的一个又一个第一。1985年,全国首家外汇调剂中心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成立;1990年,深圳外汇调剂中心确立外汇调剂公开市场运行新模式;1993年,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成立深圳融资中心;2005年,深圳设立上海黄金交易所深圳备份交易中心并开办黄金夜市交易,覆盖了国际市场金价波动最为频繁、活跃的时段,为投资者提供规避市场风险的时间窗口和场所。

金融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

深圳金融业在改革大潮中勇立潮头,但在破浪前行中也体会到行稳方能致远。尤其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和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促使深圳金融人认识到,金融体系传统规模扩张式的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需重新审视一些不合适宜的发展理念和模式,重新调校一下前进的步伐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过后,深圳金融业抓住机遇,积极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推动深圳金融深度对外开放。2009年7月7日,“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

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成为特区中的特区。2014年,前海又成为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标志着深圳金融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15年7月,为拓宽深圳市银行与港澳台及其他海外地区同业之间的融资渠道,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业务试点。

2018年2月,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助力深圳产业转型升级。当年10月,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市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的意见》,原则支持深圳在前海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2019年1月,深圳博约投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也是我国第三家地方政府设立的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

“粤港澳大湾区”于2017年首次写进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成为国家战略。2020年5月14日,《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出台,这也是金融领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大湾区金融创新、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携手打造国际金融枢纽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为此,深圳方面制定了《深圳市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共50条行动措施,共85项细分任务,并已于7月正式印发实施。在此次计划中,将深圳打造成为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跃然纸上。

40年光阴流转,深圳金融发展经历了从实验到规范、从区域到全国、从单一产品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跨越式成长,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进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懈探索、锐意进取,走出了一条充满艰辛的希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