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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激励还是“送钱”?提出“经营绩效倍增”的中环股份今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不算高

2021-07-13 18:19:12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这样的业绩考核目标并没有设置太大的难度。

7月13日,TCL科技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应了投资者对于公司是否持有中环股份的提问。这背后,是外界对中环股份百亿混改之后的持续关注。

今年5月21日,中环股份主办了一场“光伏智能大会”,以全新的民企姿态对外展示了旗下一系列智能制造及应用成果。

外界对于中环股份的更多期待,在于该公司在摆脱国企管理体制后,能否实现经营、管理和业绩的提升。多位业内人士此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曾一致认可,过去的中环股份被其公司体制多耽误了。

今年是中环股份混改落地后首个完整的经营年。在上述“光伏智能大会”上,该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提出2021年“经营绩效倍增计划”,备受外界关注。自目前实施的效果来看,中环股份的管理层正在朝着这一目标大举跨步。

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63亿元,同比增长65.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亿元,同比增长114.58%。而从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上看,中环股份产品出货量增大、产能提升、运营成本降低,新体制和机制下优势初步显现。

在发展势头良好之时,中环股份也兑现了混改后的股权激励措施。

6月20日,该公司集中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其中,员工持股计划覆盖815人,总金额不超过3.24亿元;股权激励方案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等,并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85.68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行权价格为30.39元/股。

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中环股份的激励对象主要包括董事长李东生,副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长旭,董事安艳清,副总经理王彦君等34位董监高和核心人员。其中,李东生和沈浩平拟获授的股票期权梳理为35.68万股、71.0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12%、0.023%。

在业绩考核设置方面,两个可行权期的业绩目标分别为: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率及2020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率平均不低于30%; 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率及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率平均不低于30%(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样的业绩考核目标并没有设置太大的难度。

2020年,中环股份扣非后的净利润为9.53亿元,同比增长53.48%。按照上述考核目标,即今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速只要满足7%以上,便可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可行权期。

根据证券会201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相关指标应当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该条规定进一步指出,“上市公司可以公司历史业绩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公司业绩指标对照依据,公司选取的业绩指标可以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分红等能够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以及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能够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指标。”

该条规定还强调,“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由上市公司自行确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同时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中环股份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阐释的“绩效考核指标设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理由如下——

“首先,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精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配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考核管理办法》。

其次,考核内容层次分明,范围全面,分级明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强调利润增长,能够绑定激励对象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考虑到整个宏观经济所处环境及公司历史盈利水平,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在新经济领域的盈利能力成长情况,本次公司层面考核指标选取未来两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作为重点考核指标。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层面也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人员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而且,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是否达到行权条件以及具体的可行权额度。”

事实上,上述理由并没有深入阐释中环股份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例如,“考虑到整个宏观经济所处环境及公司历史盈利水平,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在新经济领域的盈利能力成长情况”,中环股份业绩考核设置目标似乎有所保守。

2017年至2020年,中环股份扣非后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为60.07%、-38.69%、98.38%、53.48%。除了2018年整个国内光伏行业遭遇冰点期外,中环股份每年的扣非净利润增速均超过50%。

如果参照同行最大的竞争对手隆基股份,该公司同期扣非后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29.28%、-32.36%、117.35%、59.87%,增速同样不低于50%。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一季度中环股份扣非后净利润增速达到158.94%的前提下,前述股权激励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并没有彰显该公司“经营绩效倍增”的雄心。

眼下,中环股份已经成为千亿市值的光伏公司。截至7月13日收盘,该公司股价报收42.01元/股。这一价格较上述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高出38.26%。

(作者:曹恩惠 编辑:张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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