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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实控人离婚引争议 天价离婚案为何频现A股?

2020-10-17 12:19:03来源:时代财经

自古婚姻无小事,牵扯到资本市场利益的婚姻更是如此。

10月14日晚,信捷电气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李新离婚,并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686.72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2%,分割过户给前妻刘婷莉。按照信捷电气当天收盘价计算,李新分割出去的股份价值约在15亿左右。

天眼查数据显示,信捷电气实控人李新持股比例为35.1%,股权分割之后,李新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23.1%,而其前妻则升至第三大股东。

股价飙涨234% 实控人离婚引争议

根据公告,刘婷莉为中国国籍,目前未在信捷电气任职,系自由职业者。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董监高”而言,锁定期结束只代表持股有了减持的基础,但依然要遵守作为“董监高”的限售规定。但若非 “董监高”,锁定期后股份限售要松得多,减持也更方便。

也正因此,信捷电气实控人离婚也引起市场争议,有不少股民认为,李新与其前妻属于“技术性”离婚,意在躲开监管方便减持套现。

对此,信捷电气表示,鉴于李新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限售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刘婷莉承诺,就其本次取得的信捷电气股份,将继续履行李新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承诺。

针对以上问题,时代财经多次拨打信捷电气董事会秘书处座机进行采访,但均未接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离婚公告发生在公司股价大涨的背景下。

今年以来,信捷电气的股价不断飙涨。一年内其股价涨幅为234%,仅今年5月29日至今的涨幅便高达150%,截至今日收盘,其市值为130亿。

根据半年报,信捷电气专门从事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优质的自动化行业综合产品及智能控制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根据往年年报数据,信捷电气营收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幅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增长乏力。2017-2019年,其营收增幅分别为36.81%、22.09%、10.04%,而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幅分别为23.57%、20.05%、9.97%。

不过,根据2020年中报,上半年信捷电气营业收入4.96亿,较上年同期增长62.5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3亿,较去年同期增长99.06%;其货币资金为1.73亿,较去年同期增加70.39%。

信捷电气在中报中表示,受疫情影响,与疫情相关的成套解决方案销量上升,导致其营收出现较好增长。

2019年底,信捷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开始上市流通,随着今年公司股价不断创新高,董监高减持行为频现。

根据信捷电气2020年中报,今年上半年公司四位股东、董监高出现减持行为。其中,股东邹俊宇减持140万股、股东过志强减持9.55万股、监事徐永春减持5万股、职工监事曹红减持1.7万股。

但公司实控人李新一直没有减持动作。直到10月14日晚,信捷电气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李新离婚,将手中占总股本12%价值15亿左右的股份分割过户给前期刘婷莉,引发市场热议。

康泰生物现235亿天价离婚案

事实上,A股的天价离婚案不在少数。

仅近几年,就有超过10家上市公司老板或董监高离婚,因此分割出去的财产从数亿元到数百亿不等。其中最高纪录由康泰生物董事长保持,按当时股价计算,“分手费”高达235亿。

2017年10月10日,唐德影视董事、赵薇哥哥赵健也因为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前妻因此分走约1921万股股份,占公司持股比例4.81%。一年后,夫妻二人先后放出减持计划,令唐德影视股价受到重创。

今年5月29日晚,上市公司康泰生物的实控人杜伟民,因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进行分割,将持有的1.61亿股股份分割给YUAN LIPING(袁莉萍)名下。按彼时股价计算,分割部分股份价值约为235亿。

在股权分割后,杜伟民的持股比例降低至27.27%,而袁莉萍的持股比例上升至23.99%,二人合计持股51.26%。

根据康泰生物公告,关于杜伟民及袁莉萍未来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而时代财经通过天眼查查询康泰生物股权信息发现,目前袁莉萍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已由23.99%增加至36.04%,而杜伟民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却只有1.9%,二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37.94%。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杨德龙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是普遍现象,多数原因是大股东借减持套现补充资金或用于其他投资,另外也可能因为他们认为公司股价高估而进行减持。

“但无论哪种原因,减持都会对公司股价形成负面影响。投资者要对减持量大的股票保持警惕,因其释放出一个负面信号——大股东认为公司股价被高估,或者表明大股东不愿意用心把公司做起来,这是对公司发展是不利的。”杨德龙表示。

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证监会在2017年5月发布的“减持新规”显示,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曾发文指出,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离婚,一旦涉及到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同样必须公告。但若越来越多的大股东或高管选择以离婚方式规避减持新规,势必对投资者信心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股价表现产生了忧虑和恐慌。从宏观角度来看,大规模的减持不但会令股市承压,危害股市健康发展,也会给整个宏观经济带来危害。